中国青年报评屡发的偷拍事件;就没办法管一管偷拍吗?
最近关于偷拍的新闻看得简直令人发毛 。 先是深圳某服装店试衣间内被发现“纽扣”大小的摄像头 , 后是河南某酒店被发现插座中有针孔摄像头 , 两则新闻都发生在6月15日当天 。 6月20日 , 广东佛山又有一位邓先生不幸“中枪” , 在出租屋卫生间发现自己被偷拍 。
简直是无“孔”不入 , 防不胜防 。 无奈之下 , 大家纷纷贡献对策 , 住宿第一步 , 关灯 , 拍照 , 查看有无可疑红点 , 这只是最基本的 , 更隐蔽的摄像头还需要专业的摄像头探测器来对付 。 不过这也不能保证万无一失 , 最终 , 网友们给出了终极大招:带帐篷住酒店……
难道就真的没有什么办法管管偷拍吗?惩戒自然是有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 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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