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 ,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修订的《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 , 其中增加了持人才绿卡副证或区人才绿卡的缴存职工贷款的规定 , 以及增加明确不予贷款情形 , 二手房贷款最长期限也参照商业银行等规定进行调整 。 公积金中心表示 , 新办法于6月9日起正式实施 , 有效期为5年 。
【缴存|公积金二手房贷款 最长期限调至30年】新《办法》将分散在其他文件中的主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整合 。 整合的主要内容包括:异地缴存时间以及退役军人在军队缴存时间可以和本市缴存时间合并计算;不予贷款情形 , 包括: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申请人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信用记录不符合要求;有关贷款额度的规定和收入认定标准;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贷款期限有关规定、楼龄判断方法 。 需要注意的是 , 这些整合内容都与原实施办法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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