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人,千万别买别租这样的房子!( 二 )
2019年7月3日
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归政府所有 , 不归个人所有 , 与申请人是租赁关系 。 当申请人不再符合条件时须腾退所租的住房 。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 , 申请人应当提前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 , 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申请人 , 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申请人 ,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 ,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要求申请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
再次特别提醒公租房申请人 , 千万不要转租、转售公租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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