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别墅离世,出于道义赔偿28000元,女业主:我找谁说理去( 二 )



那么 ,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 黄女士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合同解除 , 她可以主张哪些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787条规定 , 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目前来看 , 装修处于停工状态 , 谈不上装修公司损失 。 而且 , 装修公司未及时撤场 , 在安全管理上有疏漏 , 造成了黄女士一定的损失 , 她不但可以解除合同 , 还可以主张部分误工、延期、侵偿等具体损失 。

另外 , 黄女士之前交付的71600元装修款 , 还有一些未完成的项目 , 可以找装修公司要回 。
黄女士因这件事也产生了心理阴影 , 她想要主张精神损失费 , 这是否符合条件 , 还需要通过法律途径确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183条规定 ,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 ,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目前来看 , 黄女士找了记者帮忙 , 装修公司还是不愿出面解决问题 , 接下来 , 她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

这件事 , 其实对业主来说损失也不小 , 一是心理上产生了影响 , 二是房屋价值也可能受影响 , 想想确实糟心 。 俗话说“安全无小事” , 在装修过程中 , 还真得注意安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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