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是被公司裁员的,但是离职证明却写成了个人原因离职,现在在劳动仲裁,应该怎么补救?( 六 )


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绩效奖金、福利津贴、加班工资、年终奖等等 。(部分省市不包含加班费、年终奖)
工作年限:超过6个月,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0.5年计算 。比如小张工作了5年又7个月,老王的工作年限为6 。
在《劳动合同法》第47条中,提及了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但是这仅针对高收入人群,不是指所有人 。
法律规定,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3倍的人,经济补偿的基数不按其平均工资计算,而应该按社平工资3倍计算,且最多补偿12年 。但是低于3倍社平工资,不受此限制 。
举个例子:
上海2019年的社平工资为9580元 。
老秦月入22000,在公司干了10年,被公司违法辞退,老王的赔偿金=2×10×22000=44万元
如果老秦月入30000,在公司干了15年,老秦的赔偿金=2×12×(3×9580)=68.976万元
但是老秦月入27000,在公司干了15年,老秦的赔偿金=2×15×27000=81万元
大家注意,在劳动仲裁时,主张的金额要合理,但是不要主张过少 。我看过一些裁定书,一开始劳动者主张自己的工资是3000,后来又主张是4000,可能会被驳回,不予支持,因为一开始我们主张的是3000,就按3000来计算 。
劳动仲裁,讲的是法,讲的是事实 。凡是事实,必有合理的逻辑 。明明是公司裁员,却在《离职证明》上写我们自己辞职,这是公司在玩文字游戏 。
我们不需担心,在庭上,公司负有举证责任 。没有我们的《辞职信》,公司的这套行为就玩不通 。
在庭上,我们的思路要清晰,我们应该将精力放在如何举证公司违法裁员,主张多少赔偿金上 。公司玩这种小把戏,只能给自己减分 。
关于辞退员工,你遇到什么样的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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