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领导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答应,然后公司组织架构无劳动者名字,能否认定已经形成事实?有何法律依据?( 二 )


  • 1、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 。公司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有单方通知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两种形式 。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需要双方均作出同意解除的意思表示 。比如公司领导在微信中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微信中完全答应,也是一种协商解除的形式 。如果是公司单方解除,则只需要公司通知劳动者即可 。比如公司在微信中告诉劳动者,解除与其劳动合同,劳动者表示同意,这种同意是指收到解除通知的意思表示 。劳动者只要拥有前述类似能够证明劳动合同已经解除的证据,就表明劳动合同已经解除 。如果劳动者并没有相应的证据,比如公司领导是电话通知的,劳动者并未录音,则劳动者还应该向公司索要劳动合同解除的通知 。
  • 2、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 。如果没有双方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公司直接以领导方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还需要向公司领导或HR部门索要解除理由、事实、法律依据和是否事先通知工会 。如果公司无故解除,或无依据解除,或解除的事实与依据不足的,则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这样劳动者可向公司主张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
  • 3、劳动合同解除后,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提供解除证明 。否则因此造成公司损失的,劳动者有权向公司主张损失赔偿 。
  • 以上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六十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到42条、第50、47、87条 。

很高兴看到了您提出的问题 。
问题中,既然您说双方解除的是劳动合同,那说明以前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 。虽然单位的职工名册无劳动者名字,那只能说明单位没有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拿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双方是具有劳动关系的 。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是劳动管理中较常见的管理方式之一,也是最容易引起劳动纠纷的环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慎重对待,以免发生纠纷,甚至引发劳动官司 。
公司领导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劳动者同意
这里要注意几种隐形的情况:
一是公司领导作为公司代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或前提是什么,是劳动合同到期,还是公司裁员,还是劳动者违反公司或相关法规,等等 。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在劳动合同法中已做了明确说明 。当然,从该问题中看到应该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
二是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时,根据解除的几种情形,是否有涉及到劳动补偿及劳动赔偿问题(具体补充和赔偿情形及标准见《劳动合同法》规定 。
三是双方沟通好相关赔偿和补偿事项后,必须出具正式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文本协议,公司盖章,劳动者签字,这样才算真正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终止 。
由上可知,公司领导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觉得劳动者同意,就算完成了 。我在平常的工作中也经常遇到因口头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未签协议的例子,最后很多都引起了劳动纠纷,所以我们在工作中要引起高度重视,既不能因为是领导出面谈的就觉得放心了,也不能认为员工口头答应了就草率处理,一定要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认真落实好每个环节,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
特别是今年疫情发生后,很多企业单位都面临着不能正常开工复工,企业生存困难之际,我们更要合理合情合法处理好企业劳动关系,共渡难关 。
以上观点仅供参考,更多职场话题,劳动关系处理请大家关注并一起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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