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里的美味被称作江鲜,被许多吃货们迷恋着,就在昨日凌晨,长航南通分局海门派出所就查获了一名因贪恋江鲜而非法垂钓的人。该男子是使用一根鱼竿作钓的,被查的时候还假装散步,看来是心虚,最后承认自己违法偷钓的行为,总共钓获长江鲈鱼3条,约12斤。长江“十年禁捕”政策全面实施以来,保护长江水生生物安全的理念已深入人心,但仍然有铤而走险的人。民警在对该男子进行批评教育后,移交海门区渔政监管部门跟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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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最少的鱼挨最毒的打?
为什么该男子钓鱼会被查?还被定性为非法垂钓,非法偷钓?自古钓鱼都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尤其是休闲娱乐性质的垂钓,有这样的结果,听上去简直是匪夷所思的一件事。难道钓鱼人就这么倒霉?真的是钓最少的鱼,挨最毒的打?且听我慢慢道来。
【 钓鱼|钓12斤鲈鱼被查,长江一杆一线垂钓,为何成了非法偷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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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9年底,农业农村部就发布了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2020年3月22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加强休闲垂钓管理。各地要综合考虑本地区水生生物资源情况和公众休闲垂钓合理需求,制定并发布垂钓管理办法,依法划定允许垂钓区域范围,合理控制垂钓总体规模,严格限定钓具、钓法、钓饵。钓具数量原则上一人最多允许使用一杆、一钩,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内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规范渔获物的品种、数量、规格,禁止垂钓渔获物上市交易,避免对禁捕管理和资源保护产生不利影响。要将垂钓行为纳入渔政日常执法管理范畴,有条件的地方应率先探索实行持证垂钓管理制度,引导公众有序规范参与以休闲娱乐为目的的垂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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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规定的原文,可能有点长,我们分段解析,有的人会说规定明确写着允许一人使用一杆、一钩作钓,而该男子也是使用一根鱼竿,或者一枚鱼钩作钓,明明是符合规定的,但现在为什么又不行了呢?但是我们还要考虑这4点前提,只有在合适的前提下才能实现休闲垂钓。
第一,各地要综合考虑本地区水生生物资源情况和公众休闲垂钓合理需求,制定并发布垂钓管理办法,依法划定允许垂钓区域范围,合理控制垂钓总体规模。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每个地方要制定符合本地情况的垂钓管理办法,在垂钓合理需求的情况下,划定能钓鱼的特定水域,也就是说不是所有水域都是可以钓鱼的,即便是休闲娱乐性质的垂钓也不行。然后就是控制钓鱼人的总量,这么看来该男子可能是在允许作钓的范围之外,也就是禁止垂钓的区域内钓鱼,又或者是该地区钓鱼人太多了,那么就要控制一下,禁钓也就理所当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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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要将垂钓行为纳入渔政日常执法管理范畴,有条件的地方应率先探索实行持证垂钓管理制度,引导公众有序规范参与以休闲娱乐为目的的垂钓活动。就是说钓鱼人的行为要在渔政的日常执法管理范畴内才行,渔政有权利对钓鱼行为加以管理,有不合适的地方要及时制止。而鼓励持证垂钓就是一个导向,这样就能控制钓鱼人的秩序和守法行为,更重要的是控制钓鱼的娱乐休闲这一目的,当然没有条件办理钓鱼证的区域,就只能依靠人为的巡查方式进行管控,这都是渔政依法办事的合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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