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离职才能不断社保,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 )

第一 , 在同城辞职并提前找好新单位 , 基本上可以做到不断保 。 如果打定主意要辞职 , 那么最重要的事情 , 就是在辞职前 , 已经在同城找好了新的就业单位 , 我们很多单位的工资计算月都是25号对25号 , 即这个月是发上个月的工资 , 社保也是在发工资时代扣代缴 , 那么实际上也是这个月缴纳上个月的社保 。 如果我们选择在25号以后离开公司 , 按照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规定 , 需要在上个月25号左右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通知 , 和新的用人单位约定下个月26号左右报到上班 , 这样到新单位的下个月25号刚好工作满一个月 , 到发工资是即可代扣代缴社保 。 这是比较理想的状态 。

第二 , 户籍在同城的 , 可以做到无缝对接 。 如果户籍在同城的 , 自己从原单位辞职或是离职 , 虽然重新找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 , 但是只要户籍在同城的 , 可以凭离职证明和本人身份证 , 到社保局办理缴费主体变更 , 由单位缴费变为个人缴费 , 由自己来继续缴纳社保 。 待找到新的用人单位后 , 再由新的用人单位继续交社保 , 这样也是可以做到无缝对接的 。 但是如果户籍不在同城的 , 就需要回老家以个人身份缴纳 , 这就很难做到不断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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