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县城粮站女站长称霸10年 行贿腐蚀拉拢领导干部( 六 )

  对此 , 二审期间 , 根据辩护人申请 , 法庭调取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固镇县支行相关票据原件86份 , 并经当庭举证、质证 。

  出庭检察人员质证认为 , 濠城粮站封闭管理之外的粮食来源有两个:一是在小麦收购中 , 粮站往往以除杂、除水等方式在收购农民粮食时予以折斤 。 二是粮站每年向粮食局报损冲减库存时多报损耗 。 只有粮站站长掌握“升溢”部分 , 粮食的收购、销售、销售款的收取也都由站长决定 , 账面上并不会反映出来 。 法庭充分听取控辩双方质证意见 , 认为上述证据与一审认定的事实无关联性 。

  除了刘玉华的供述和4份自书《自述材料》证实 , 濠城粮站工作人员证言证明 , 刘玉华利用账面上反映不出来的粮食收购中的“升溢”部分 , 向粮食局报损冲减库存时多报损耗 , 将这些粮食进行私下交易 , 不将售粮款入账 , 也不转入银行 , 自己直接拿走 。 同时 , 刘玉华还会安排粮站会计做“代购代销”的假账 , 施展“障眼法” 。 粮食从濠城粮站出库 , 被刘玉华出售给粮购公司 , 但实际售粮款未入账 , 而是打入会计的银行账户 , 再提出来交给刘玉华 。 因为做的是虚假账目 , 收购粮食和卖出的价钱一样 , 从账面上看并无资金进出 , 售粮款也就被刘玉华占为己有了 。 至于职工集资 , 也均是通过做假账显示账面账目平衡达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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