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开网店专卖高仿奢侈品 获利100多万元被判刑( 三 )

  “网上卖高仿的人很多 , 我跟那些‘大鱼’比起来只是一个‘小虾米’ , 因为买家也知道这是仿冒产品 , 最终是以一个划算的价格买到了一个物美价廉的商品……”讯问过程中 , 耿某表示知道所售商品均未得到相关公司授权 , 系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 , 但认为自己从不出售质量不过关或是稍有瑕疵的商品 , 是一个良心经营的卖家 , 行为并没有社会危害性 。

  经过检察官的多次法治教育 , 耿某终于认识到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 侵犯了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 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 还扰乱了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

  因该案涉及品牌多、商品多 , 仅一个品牌的高仿产品(包括包、鞋、衣服、首饰等)的种类就达130余种 , 每种商品销售价格、销售数量各不同 , 故如何计算犯罪数额成为检察机关办案中的难点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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