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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 , 网络上各种创意蛋糕层出不穷 。 有很多蛋糕店为了能够赢得小朋友的“芳心” , 在蛋糕中添加了很多小朋友喜欢的卡通人物元素 。
有的店家则直接在网上购买卡通玩偶放在蛋糕上作为装饰 , 但是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对涉案美术作品著作权的侵犯 。
违法使用卡通人物行为
已形成专门产业链进行维权
大部分的情况 , 由于著作权人没有专门进行维权 , 因此很多人误以为在产品中使用动画人物是没什么问题的 , 但有一家公司看到了这其中的商业价值 。
2017年10月16日 , 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儿童发展公司)取得了著作权人VAMPIRESQUIDPRODUCTIONSLIMITED(英国)的授权 , 在中国境内独占许可使用美术作品《呱唧》、《海底小纵队标识》、《皮医生》、《巴克队长》 , 授权范围包括复制权、放映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
在取得独家授权后 , 万达儿童发展公司供提起了千余件著作权侵权诉讼 。 主要的维权方式是 , 在网上发现侵权的线索 , 自行委托或委托他人去委托公证处 , 由公证处对在商家处购买侵权产品的全购物过程进行公证 , 然后委托律师进行诉讼 。
对于此类侵权诉讼的维权链条有大致的了解之后 , 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此类侵权案件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 。
购买正版玩偶放在蛋糕上
仍构成侵权
诉讼中 , 很多被告认为玩偶是自己从网上购买的 , 有的甚至是购买的正版玩偶 , 因此自己的使用应当属于合理使用 。
蛋糕店主在购买了玩偶后 , 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受限制地使用 。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 , 在仅供个人学习、研究、欣赏用 , 当然无需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但若是进行营利性使用 , 则需要经过相关权利人的许可 , 并按约定支付相应费用 。
即便购买的是正版的玩偶 , 也应当在取得相关权利人的许可后方可使用 。 但是在诉讼的时候 , 仍可考虑作为一项答辩观点 , 降低侵权的主观恶意程度 。
侵权赔偿的金额
主要根据六个因素酌定
根据《著作权法》第54条规定 , 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 上述赔偿数额难以计算的 , 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 。 若仍难以计算 , 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 , 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
由于此类案件 , 实际损失、违法所得以及权利使用费往往均难以确定 , 因此法院一般根据案涉作品知名度 , 维权和阻止侵权行为的合理支出 , 侵权行为性质和主观故意程度 , 侵害美术作品的数量 , 使用侵权复制品数量等因素 , 综合确定赔偿金额 。
律师建议
针对此类著作权侵权类案件 , 律师结合法院审判实践和实务经验 , 提出如下建议 , 供大家参考:
首先 , 创意蛋糕虽然非常具有卖点和吸引力 , 但是仍建议尽量在蛋糕造型中尽量避免使用卡通动画相关作品 , 一旦侵权赔偿金额往往在近万元 , 得不偿失 。
其次 , 由于网络上购买的玩偶本身并不是用来做为食品装饰使用 , 很可能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 , 因此也不建议在蛋糕上使用此类玩偶作为装饰 。
【侵权|蛋糕上装饰网红玩具,侵权了?】来源:槐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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