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离婚后房子归别人?父母给子女买房这样写名等于上了双保险!

担心离婚后房子归别人?父母给子女买房这样写名等于上了双保险!

----担心离婚后房子归别人?父母给子女买房这样写名等于上了双保险!//----

担心离婚后房子归别人?父母给子女买房这样写名等于上了双保险!


文/诸葛找房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 , 结婚必须要有房 , 虽然很多地方的人的思想已经没有这样保守了 , 但是多数人还是认为没房没有安全感 。 过去房子没那么贵的时候 , 似乎也没有像现在这般那么影响婚姻关系 , 只是近些年房价不断攀升而导致了社会上的一些不良现象 , 比如“婚骗“ , 这是很多老人家的心病 。 自己省吃俭用花钱给儿女买的房子 , 到头来却被人分走一半不甘心 。

但大多数年轻人都确实没想图对方房子 , 但如果对方不同意加自己的名字 , 却又觉得心里头怪怪的 , 怀疑是不是爱人在提防自己 。 于是很多情侣因为婚前买房写名字的问题而分道扬镳 , 也有很多夫妻因为房子而选择离婚 。 曾经认为房子会是两个人的幸福港湾 , 没成想却变成毁灭情感的真凶 , 多么令人唏嘘 。

不过 , 8月起 , 房本上写谁的名都不再绝对影响婚前婚后的房产分配 , 再闹也没用!新婚姻法为了更加公平的保障购房人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 将房产分割的主要依据定为出资人和出资时间两个维度 。 时至今日 , 还有很多人认为只要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 , 就有了保障 , 其实并非如此 。 有2种情况是 , 在房产证上加了名字也没资格参与房产分割 , 还有2种情况则是 , 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加名字也有权利参与房产分割 , 我们具体来说一说 。

其一 , 一方婚前全款买房 , 财产在婚姻登记之前取得的为婚前个人财产 , 或是一方贷款买房 , 由个人在婚前全部还清的 , 那么另一方不能参与财产分割 , 除非双方经协定后房主主动要求赠予给对方 。 其二 , 一方婚前贷款买房 , 虽在婚后共同还贷 , 但期间较短 , 在没还清贷款之前就已分开的 , 房屋产权判给婚前付首付款的那一方 , 而共同还款人可以获得一半的还贷款数额以及房产升值部分补偿 。

其三 , 一方婚前贷款买房 , 婚后另一半参与还款至还清 , 这时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因此即使房本上没写名字 , 也有权参与分产分割 。 其四 , 婚后购房 , 无论全款还是贷款 , 都算夫妻共同财产 。 因此 , 当房屋需要转卖时 , 夫妻双方必须一致同意才可以 。 若其中一方擅自做主出售 , 那么另一方都有权追回 , 视情节轻重 , 法院也会酌情判定买卖合同无效 , 或赔偿另一方相应的房款和补偿 。

另外 , 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是 , 情侣二人在婚前共同买房 , 但在没有领证就分手了 , 那么这时即使贷款没有还完 , 也可以分到一半 。

而很多父母出资购房的家庭也无需过多的担心 , 这样写名字等于给房子上了“双保险” 。 首先 ,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够得的房子 , 无论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 , 离婚后都会按出资份额分割 。 若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 , 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 那么就属于是对子女的赠与 , 只要房产未过户 , 离婚时均作为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

其次 , 双方用共同财产以一方父母名义买房 。 如果房产证写的是一方父母的名字 , 那么产权便属于父母 , 离婚时则会被认定不属于夫妻财产 , 也不会给予分割 , 只能按照当初的出资情况要求补偿 。

最后 , 婚后是由一方父母出首付 , 把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 夫妻双方共同还贷 。 这种情况下若是父母没有明确公证房产是赠与自己子女的话 , 那么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若是父母明确公证房子赠与子女 , 离婚分割房产时首付款仍归属出资一方 , 剩下的还贷部分按照签订的合同份额划分 。 无合同的话 , 则按照还贷份额划分 , 房屋增值部分双方平分 。 诸葛小编建议:想要确保房子万无一失 , 凡是由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 , 最好都签一份赠与协议 , 不管婚前婚后都明确出资部分是赠与自己的子女 , 并要保留好出资凭证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