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手段解决上海迪士尼“翻包”风波
8月23日 , 上海市浦东新区消保委通过媒体发布消息称 , 上海迪士尼不接受调解 , 坚持对游客翻包检查 。 此消息一出就引发舆论强烈反响 , 媒体纷纷把批评的矛头指向上海迪士尼 , 以致于上海迪士尼不得不在当天晚上出面回应 , 提出“上海迪士尼不接受调解”的说法不符合事实 , 并针对“翻包”争议回应称 , “应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我们需要在所有游客进入上海迪士尼乐园之前 , 对游客及其携带的行李物品进行安检 。 ”
必须指出的是 , 安检与“翻包”是两回事 。 安检 , 顾名思义是安全检查 , 目的在于检查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 。 而上海迪士尼“翻包”的目的是什么?在发生了华东政法大学学生小王诉迪士尼案以后 , 各方面应该都很清楚了 , “翻包”的目的在于禁止游客携带食品 。 而这里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 , 安检有法律依据 , 而“翻包”没有法律依据 , “翻包”很可能涉嫌侵犯游客的合法权益 。 上海迪士尼在回应中把两者混为一谈 , 不知是真的不懂 , 还是有意为之 。
上海浦东消保委在宣布迪士尼不接受调解后 , 各方都持有一个共同态度 , 那就是依法解决纠纷 。 这一点值得称道 , 体现出了我国作为法治国家 , 法治精神已深入人心 。 而依法解决有几种方式 , 这里不妨做一个具体分析 。
首先 , 调解本身就是一种法治方式和法律程序 。 根据我国人民调解法 , 在司法诉讼之前 , 依法调解纠纷是有法可依的 。 浦东消保委称迪士尼不接受调解 , 也并不意味着调解的失败 , 事实上 , 还可以在更高的层面上 , 在更多方的参与下重启调解 。
其次 , 行政监管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着规范市场活动 , 依法维护市场公平公正的职责 。 在接到设诉后 , 或者在当前这样的舆论环境下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启动调查程序 , 围绕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 , 对迪士尼合法经营情况进行调查也是十分必要的 。
第三 , 司法监督 。 今年年初 , 华东政法大学学生小王起诉迪士尼“翻包”一案虽然是个案 , 但是由于它涉及到了迪士尼带有共性的问题 , 完全可以起到影响性诉讼的效果 。 如果法院判决迪士尼违法 , “翻包”侵权 , 这个案件将起到示范性意义 , 终止迪士尼的违法行为 。 如果小王败诉 , 当然是另一个结果了 。 但是法院仍然还可以就此案提出司法建议 , 要求迪士尼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
第四 , 公益诉讼 。 浦东新区消保委面对消费者对迪士尼的投诉可以与迪士尼调解解决 , 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 , 也可以通过省市一级消协对迪士尼提起公益诉讼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 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 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 ,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事实上 , 每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公益诉讼都是一次依法维权的公开课 , 都必然会推动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与提升 , 也都必然会倒逼企业的合法守法经营 。 所以 , 我们更期待消协能擅用法律赋予的权利 , 让消费者更有尊严 。
一直以来 , 上海迪士尼在“翻包”问题上态度强硬 , 对国际惯例和国内传统也采取双重标准 , 对其有利者就采用 , 不利者就摒弃 , 造成了“店大欺客”的不良印象 。 这一方面与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态度未明有关;另一方面也是上海迪士尼法治观念缺位的表现 。 事实上 , 无论是国际惯例还是国内传统都要接受法律的检视 , 即使是国际惯例 , 违反了中国的法律也不适用于中国 。
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 , 解决“翻包”问题我们有足够的法律途径 , 我们相信 , 这个问题一定能够在法治的轨道上依法解决 , 给消费者一个公道 , 给法律一个交待 。 (叶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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