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长水航城交房3年未拿到产权证,原因是开发商不去办!
近日 , 有网友在“地方领导留言板”向昆明市领导反映 , :我是长水航城小区的住户 , 交房3年 , 因开发房商产证至今无法办理 , 向开发商反应 , 得到的答复 , 一辈子买一套房不容易 , 希望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能抽出点时间帮我们解决以上问题 。
对此 ,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认真调查处理 , 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小区业主产权证登记情况
经核实 , 您反映所购买长水航城小区的商品房 , 现开发商一直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问题 , 自2016年6月30日启动不动产登记工作以来 , 截止目前尚未收到开发商申报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 。
二、办理不动产登记
(一)不动产登记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昆政发(2016)37号) , 昆明市自2016年6月30日起 , 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 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权证明 , 停发旧证(房产证、土地证) 。
自6月30日全市启动不动产登记后 ,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昆明市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的通告》(昆建发【2016】277号) , 其中明确“房屋转让、抵押的交易双方当事人需首先到住建(房产)管理部门相关服务窗口办理房屋交易 , 新建房屋需首先到住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楼盘表确认 , 住建(房产)管理部门将相关交易信息推送给不动产登记部门后 , 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 。 ”凡住建(房产)管理部门无《告知书》的均不能办理房屋产权不动产登记;有住建(房产)管理部门《告知书》的 , 可按照规定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
(二)住户申请不动产登记办理程序
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 , 申请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的:
1、新建房屋需首先到住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楼盘表确认 , 住建(房产)管理部门将相关交易信息推送给不动产登记部门后 , 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 。
2、完善上述事项后 , 由房地产开发商持以下材料到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是土地权属来源材料;(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5)房屋已竣工的材料;(6)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7)建筑物区分所有的 , 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8)相关税费缴纳凭证;(9)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三)个购住房不动产登记
按照昆明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9月26日发布的《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事项的补充公告》中明确的受理范围 , 需要房地产开发商去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华尔贝大厦)申请办理首次登记 , 首次登记完成后 , 再到辖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申请办理个购住房不动产登记 。
三、答复意见
为维护您和其他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 , 建议您及其他小区业主再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沟通 , 督促房地产开发商尽快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报首次登记 。
根据“依申请登记”的原则 , 在首次登记后即可由住户申请不动产登记 , 昆明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将积极主动为小区住户办理相关登记工作 。 请到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和咨询 。 相关政策规定请咨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0871—63153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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