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招生考试院|青岛市2021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通告( 二 )


4.不组织与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培训,不指定相关教材 。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社会考试处咨询电话:85786295 。
附件:1.青岛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须知
2.青岛市普通话测试疫情防控要求
3.青岛市202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2021年9月8日

附件1
青岛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须知
一、测试方式
青岛市普通话水平测试采用国家普通话水平网络智能测试系统,以口试的方式进行 。口试题型包括读单音节字词(分值10分,限时3.5分钟)、读多音节字词(分值20分,限时2.5分钟)、朗读短文(分值30分,限时4分钟)、命题说话(分值40分,限时3分钟) 。通过测试应试人的普通话规范程度和熟练程度,认定其普通话水平等级 。如测试系统提示评测失败,为避免影响测试成绩,考生可在本人测试时间所在半天内重新进行测试 。
二、测试流程
1.报到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青岛市202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健康承诺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考点报到 。报到时须出示本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应为绿码) 。
2.候测 。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候测室 。
3.备测 。考生在备测室抽取测试试题,准备15分钟 。
4.测试 。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场,到抽取的试题号对应机位参加测试 。
5.离场 。考生测试完毕,等待本场次考生全部测试结束后,统一离开考场 。
三、测试要求及违规处理规定
(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弃考 。不再安排补考,测试费用不予退还 。
1.未按照本人《准考证》规定的报到时间到相应考点报到,迟到15分钟以上者;
2.未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者 。
(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作弊 。取消本次测试成绩,禁考一年 。
1.携带与测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测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测试的;
2.在测试过程中使用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设备的;
3.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测试的;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青岛市2021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通告】4.由测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5.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
(三)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扰乱测试秩序 。取消本次测试成绩;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交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测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2.妨碍测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测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
4.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的;
5.其他扰乱测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
附件2
青岛市普通话测试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考生健康安全和测试平稳顺利,请广大考生严格执行如下疫情防控要求:
1.加强防疫知识学习,积极采取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 。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 。建议考生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 。
2.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点后至进入考场前应全程佩戴口罩 。进入考场后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 。
3.考生打印准考证同时打印《青岛市202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健康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情况并签字 。所有考生《承诺书》在进入考点时交给工作人员 。如考生存在《青岛市普通话测试疫情防控要求》规定情形不能参加测试的,将统一做好登记,待考生符合《青岛市普通话测试疫情防控要求》后,另行安排时间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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