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买卖,贷款未还清的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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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还清银行贷款的房子 , 属于抵押状态 , 必要先到银行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 买卖双方才能继续交易 , 才能成功办理过户手续 。 二手房的买卖中 , 这种未还清贷款的房子交易很普遍 , 那么买这种房子 , 该如何操作?
一、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二手房交易最常见、最方便的方式 。 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 。 通常情况下 , 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 , 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 , 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 , 进行下一步交易 。
注意:买卖双方需要先去了解银行是否对提前还贷有要求 。 有些银行会对提前还贷有限制 , 如果卖家不符合提前还贷的条件 , 或者提前还贷需付违约金 , 那么依然难以解除房屋抵押 。 如果买家的首付款小于未还清贷款额 , 卖家也可以与买家商量提高首付 , 适当降价的方式协商完成 。
二、转按揭(将贷款转移到买家身上)
转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 , 经贷款银行同意 , 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 。 也就是说出售若想有贷款的房子 , 需要将房子的按揭转给买方 , 让买方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贷款 。 转按揭的手续流程相当复杂 , 存在同行转按揭和跨行转按揭的情况 , 这种方法在使用中受到很多限制 , 目前能做转按揭的银行很少 。
三、再次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
假设以上两种都行不通的情况下 , 卖家可以考虑用其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向银行或者资金监管机构申请抵押贷款 , 以结清按揭贷款 。 等买家付了房屋全款之后再还清银行抵押贷款 , 但是需要利息或者手续费 。
总结:卖家需注意 , 如果买家不同意帮卖家赎楼(垫首付) , 那么卖家一定要把握好提前还贷、解除抵押的时间 , 以免因耽误了赎楼的时间 , 而造成违约 。
如何避免购买贷款未还清房屋带来的风险?
一、对房屋进行预告登记
购买这种贷款未还清的房子 , 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可以进行预告登记 , 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 , 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 , 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 。 《物权法》确立了预告登记的法律效力 , 《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 , “登记预告登记后 , 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 , 处分该不动产的 , 不发生物权效力 。 ”在双方完成预告登记之后 , 卖方不能做的事包括:转移产权 , 以房产作抵押 , 以房产做担保 。 如果在预告登记之后 , 卖方仍与第三方签订了房产抵押合同 , 第三方的抵押权也不成立 。 不过预告登记之后 , 卖房人是可以继续出租房屋获得收益的 。
也就是说进行预告登记后 , 卖房人未经过买房人同意 , 无权处分房屋 , 可以避免房主将房子一房二卖 , 保障买房人的权益 , 也保障了卖房人的权益 。
需要注意的是 , 预告登记只有三个月的有效期 , “预告登记后 , 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 , 预告登记失效 。 ”所以 , 预告登记三个月内 , 务必完成不动产登记 。 如果时间真的来不及 , 也没关系 , 你可以反复申请预告登记 。 目前 , 法律法规并未就预告登记的次数进行限制 。 各地登记机构也都准许对于就同一事项多次申请预告登记 。 另外 , 二手经适房无法进行预告登记 。
二、在合同中明确房屋权属、付款方式等问题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 , 要对房屋价格、权属、税费承担方式、付款方式、交付期限、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 , 约束双方行为 , 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
注意: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要注意交易中的风险 , 买房人要在购房前确定房子的权属、银行是否允许提前还贷 。 卖房人注意买方的首付款是否够偿还贷款 , 放款时间是否能接受 。 二手房交易风险多 , 特别是这种贷款未还清的房子 , 还得多加小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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