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为事实孤儿撑起“心灵晴空”

  生活有了保障 内心亟待关怀

  如何为事实孤儿撑起“心灵晴空”

  四川省仪陇县的退休检察官汪世钧没有想到 , 2014年在社区走访中帮助一名没有监护人的孩子 , 间接推动了我国约50万名事实孤儿有了国家制度层面上的生活保障 。

  近日 , 汪世钧的同事告诉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采访人员 , 事实孤儿的基本生活问题解决了 , 但是他们的心理健康亟待干预或重建 , 当地检察机关正在和民政、法院、社会组织等部门、机构探索帮助事实孤儿健康成长的新模式 , 为他们撑起一片“心灵晴空” 。

  第一次提出“事实孤儿”

  2014年 , 时任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民事行政科科长汪世钧在仪陇县金城镇状元社区走访时 , 社区干部反映辖区有个孩子的监护人意外去世 , 孩子只能投靠邻居 。 社区干部询问检察院能否帮助解决孩子的生活问题 。

  仪陇检察院根据当事方特别是孩子的意愿 , 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指定了孩子的邻居作为监护人 。

  一名儿童的监护问题解决了 ,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时 , 仪陇县检察院第一次把这个群体称为“事实孤儿” 。 检察院工作人员发现 , 类似的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在仪陇并非孤例 。

  仪陇县的事实孤儿主要有4类:一是父亲死亡、母亲失踪的未成年人;二是被遗弃后有人收养 , 收养时没有报警也没有办理收养手续 , 收养人死亡后 , 难以证明收养人与孩子的关系 , 根据当时的政策 , 这些孩子不能被认定为孤儿;三是父母一方死亡 , 在世父或母正在服刑的未成年人;四是父母一方死亡 , 另一方患有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 。

  其中 , 第一类情形在事实孤儿成因中占到约70% 。

  仪陇县是四川省南充市的革命老区 , 山多林密 。 改革开放后 , 仪陇县更成为劳务输出大县 , 每年输出劳动力达20余万人 。

  “仪陇的青壮年外出打工 , 多数会迎娶外地媳妇 。 ”据仪陇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介绍 , 一旦丈夫遭遇变故去世 , 有些外地媳妇会一走了之 , 丢下的孩子有的投亲靠友 , 也有的无依无靠 。

  事实孤儿的救助难点也在于此——他们的母亲可能还在世 , 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孤儿 , 民政部门当时并不能按孤儿政策救助 , 一般会通过低保、临时救助、建档立卡等方式对孩子进行帮扶 , 保障标准相对较低 。

  仪陇检察院和县民政局分析认为 , 我国对孤儿有比较完善的救济制度 , 从法律层面确认事实孤儿的孤儿身份 , 是这些孩子能享受国家福利保障的唯一有效路径 。

  但是 , 事实孤儿一般没有监护人或监护人文化程度低 , 对相关福利政策和法律不了解 , 也没有诉讼能力 , 因此很多事实孤儿放弃了国家救济 。

  17岁的田静出生两天便被丢在路边 , 被仪陇县日兴镇村民捡回家后收养 。 养父去世后 , 田静与奶奶相依为命 。

  “那几年跑了很多次民政局 , 除了要提供田静父亲的死亡证明外 , 还需要拿到法院宣告她母亲失踪的判决书 。 ”这位70多岁的老人没有读过书 , 在她看来 , “做这些事真比登天还难 。 ”

  “请求法院宣告我母亲为失踪人”

  汪世钧在第一次帮扶事实孤儿后不久即退休 , 接力棒在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三任相关负责人马浩钦、覃燕、刘歆之间传递 , 在南充市、仪陇县两级检察机关和地方政府部门的支持下 , 继续对事实孤儿救助进行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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