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在地铁上“咸猪手”,他被判了6个月

  作者:吴小陈

  10月15日上午 , 上海首例轨道交通内强制猥亵入刑案件 , 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公开宣判 , 以强制猥亵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 。

  利用地铁车厢、公交等公共场所内相对拥挤、较难避让的客观条件 , 对异性强行实施猥亵行为的“咸猪手” , 公众一直对此深恶痛绝 , 更期待法律能给予严惩 。

  此次上海首例“咸猪手”被判刑后 , 不少网友表示“支持”“建议全国推广”也就不意外了 。

  一直以来 , 虽然“咸猪手”行为让不少女性深受其害 , 但因在人员密度大的场所内发生肢体接触经常在所难免 , 由此造成这种行为不易被察觉 , 在取证方面也比较困难 , 也就不易认定嫌疑人存在强制猥亵行为 。 以致受害者很难维权 , 不少人只能忍气吞声 。

  其实 , 为惩治地铁公交的“咸猪手”行为 , 社会各界也做出很多努力 。 比如此前深圳地铁设立女士优先车厢 , 就是考虑到了女性更容易遭受骚扰的客观事实 。 再比如前两年北京地铁八通线的“猎狼行动” , 就是北京警方主动出击开展的打击此类行为的专项行动 。

  但由于该类行为的嫌疑人即便被抓获、处罚 , 也往往只作行政处罚 , 违法成本较低 , 对行为人的震慑程度也有限 。

  正因如此 , 上海首例“咸猪手”入刑案件的宣判尤显意义之大 。 不仅填补了该领域刑事打击的空白 , 为此类行为的治理提供了新思路 , 也提高了犯罪成本 , 更给在轨道交通等公共场所有类似行为的行为人释放了一种震慑的信号 。

  而该例地铁“咸猪手”事件之所以能够入刑 , 主审法官丁德宏表示 , 重要的一点是因为被强制猥亵的其中一名女性勇敢地站出来 ,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指认 , 并且追出车门 , 协助公安机关将其抓获 , 使得案件取证相对较充分 。

  可见 , 女性也应该提高防范意识 , 在遇到不法侵害时要敢于发声 , 勇于反抗 。 被侵害人选择忍气吞声会让“咸猪手”更加猖狂 , 对犯罪嫌疑人勇敢指认并巧于取证 , 则更能打击嫌疑人的气焰 , 使他们有所忌惮 。 而社会更需要筑牢法律保障的底线 , 让女性有“站出来”的底气 。

  此次案件的判决开了先例 , 给了伸手的“咸猪手们”一个明确和警示 , 这不只是道德问题 , 更是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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