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府安全体系有序建立 。 国家总体安全观背景下网络安全和信息数据安全变得愈加重要 , 有序建立数字政府的安全体系意义重大 。
首先 , 全面构建数字政府数据安全法治框架体系 。 在既有的《网络安全法》基础上适时出台《数据安全法》 , 为我国数字政府建设中的数据安全提供法治保障和制度效能 。 地方政府尝试出台与数字政府建设相匹配的数据安全法规条例或准则 , 并适时探索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数据安全评估以及监管机制 , 加大对隐私数据和敏感数据的管控力度 。
其次 , 建立数据安全预警机制 。 在跨部门、跨系统数据共享过程中建立数据使用权限、预判、监管、响应和处置机制;同时 , 数字公民和数字素养对公民使用政务数据信息提出更高要求 , 需多层次、多领域树立数据安全的理念 。
最后 , 大幅提升数据资源安全的保护能力 。 加强数字政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 , 强化国家关键数据资源保护能力 , 增强数据溯源能力 。 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 , 也要加大对技术专利、数字版权、数字内容产品及个人隐私的保护力度 。
【智能化数字治理场景将成为政务服务的新形态】(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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