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街街坊快看!自建房出新规,很严格!下月起实施( 二 )

6 、主要建筑材料(钢筋、水泥、砌体)应保存出厂合格证 , 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

主要建筑材料(钢筋、水泥、砌体)应保存出厂合格证 , 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 镇街可结合实际确定送检项目和比例 , 现场禁止使用自拌混凝土 , 应采用预拌混凝土 。 桩基等重点部位应按规定进行检测 , 镇街可结合实际明确有关检测要求 。

7 、农民自建房施工完成后 , 业主应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

总之 , 农民自建房不能随意建了

以前可能随便搭一下脚手架

找几个师傅按经验建设就行了

但是 , 从下个月起

对于如何设计、施工都有非常严格的要求

这样建出来的房子无疑更安全

相应的建设成本也会随之提升!

政府部门将应采取不定期巡查等方式

对农民自建房施工质量安全加强检查!

链接: 农民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也将出台

此前 , 东莞法制局公布《东莞市农民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 计划对农民住房出台相应管理规定 。 其中 , 很多村民关心的“在农村宅基地上改建、扩建、翻建、异地重建的个人建房”的问题 , 也有明确规定 。

目前新的《东莞市农民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还未正式出台 , 下面是征求意见稿上的内容 , 具体出台后可能会有所不同 , 供参考 。

这些情况可以改建、扩建、翻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村民需要改建、扩建、翻建住房的 , 可以户为单位向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

(一)同户(以合法有效的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计户)居住人口中有两个以上(含两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者 , 其中一人要求分户建房 , 且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 50 平方米的 。

(二)因改变房屋功能布局、增加建筑面积 , 且不突破原有宅基地面积需要改建的 。

(三)所分配宅基地总面积不超过我市规定标准、且已建宅基地面积不超过所分配宅基地面积的 80% 需要扩建 。

(四)原有住房属于危险住房 , 需要在原址翻建的 。

(五)原有住房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 。

本款中的危险住房 , 是指根据我国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的有关规定 , 经专业机构鉴定危险等级属 D 级 , 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住房 。

这些情况可以异地重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村民需要异地重建的 , 可以户为单位向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

(一)原有住房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 。

(二)原有住房因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而被拆迁、总拆迁户数未达到一定规模的 。

建设标准:最多 4 层 , 不能超过 600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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