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实行!深圳公积金新规公布!这些人可全额提取交房租!( 二 )
本次提取新规取消“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 失业证明 ”等 , 职工的失业证明数据直接通过政府信息共享等平台查询验证
取消“ 永久居留权证明 ” , 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职工 , 提交户口注销证明、回乡证或台胞证即可
购房提取票据间隔有效期由2年延至3年
为进一步支持职工住房消费 , 新规规定购房时间与职工申请购房提取时间相隔在3年以内的(此前为2年)均可提取 , 以相关发票和税票等凭证开具时间计算
部分限制交易类住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新规规定 , 职工拟购住房按照深圳市住房政策、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在 一定年限内限制转让、仅限于向特定对象转让或存在其他类似 情形的 , 职工可以 将该住房作为抵押物并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或者商转公贷款 , 另有规定的除外
规范拆迁和回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目前深圳棚户区改造和城市更新项目中 , 拆迁住房往往涉及到借款人在未还清贷款前需要注销抵押权的情况
为妥善解决该问题 , 新规明确规定对于公积金贷款尚未清偿 , 因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等原因需要拆迁抵押住房并注销抵押权的 , 公积金中心在抵押人或第三人重新提供足额担保的前提下应当予以协助
对因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等涉及回迁住房新购面积而出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 新规明确规定 , 在职工、项目实施主体或开发单位按照新规要求提供足额担保的前提下 , 公积金中心可以受理其贷款申请
规范购房提取业务受理情形
提取新规进一步规范了购房提取业务受理情形 , 对 职工房产权属证书上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其他权利人 的 , 市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该套住房的购房提取申请
违规提取公积金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 公积金中心在确认违规提取行为之日起3年内不予受理该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
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逾期仍不退回的 , 公积金中心应将其信息列入严重失信行为 , 依法报送相关部门 , 实施联合惩戒 , 并向其所在单位通报或在公积金中心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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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有话说
这次新规对部分
提取公积金缴纳房租的市民
还是有很大利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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