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历史:7桩命案看乾隆的杀伐

《驳案汇编》是清代乾嘉时期的成案编集,同时也是中国法制史上最为著名的驳案集,来品一品其中的几个案例 。  
盲人打死盲人  
赵小东与王小僧两人皆是盲人,俩人合伙以算命为谋生 。  
当地只有他们两个算命的,算是行业垄断,还能够勉强度日 。  
随着另一个叫姚小上的盲人到来,他们就有点儿过不下去了 。  
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这个叫姚小上的盲人,算命算的非常准!  
同行之间的竞争才是赤裸裸的仇恨,于是这两人商量,准备上门去找茬,寻个理由把姚小上轰走 。  
两人找到了姚小上摆摊算命的地方,赵小东率先发难,让姚小上给自己算上一卦 。  
结果对方一开口,让他大吃一惊 。  
姚小上掐指一算,“您应该是个残疾人” 。  
赵小东,“……”,真特么准啊 。  
赵小东立即矢口否认,随后两人争吵起来 。  
情急之下,赵小东揪着姚小上的辫子,用木棍打了对方的小腿 。  
姚小上也不甘示弱,掏出了防身的小刀,结果双方扭打之中,姚小上一刀将赵小东扎死 。  
根据《大清律例》,“斗殴杀人者,不问手足、他物、金刃,并绞监候” 。  
但是,姚小上是个盲人,事情又不是因他而起,这种情况下的伤人性命也要死罪吗,巡抚将此事上报等待批示 。  
最终,根据乾隆帝圣旨的意思,姚小上虽然双目患有笃疾(不可治愈的重症),但是被杀死的赵小东也是双目失明,且姚小上用他自己携带的刀具扎人的时候,已经有了伤人之心,所以依旧判处死刑 。  
老王:车船店脚牙,到新地方还是要拜下码头的 。  
故事源自《驳案汇编》卷二 双瞽殴死双瞽 。  
“笃疾杀人,其有蓄意谋害及有心故杀者,俱依律拟罪,不准声请” 。  
救母伤人  
李治国与石通是同母异父的两兄弟 。  
李治国与母亲高氏暂时借了石通的房子居住,后来石通来逼迫他们搬家 。  
李治国与母亲始终没有地方可去,石通渐渐的开始出言不逊 。  
高老太太气的用头撞向石通,随后摔倒在地,石通将老太太在地上拖拽,造成多处受伤 。  
这时候,儿子李治国李治国赶了回来,为了救出母亲,抄起一把刀砍伤石通,逼他放开母亲 。  
但是,石通却冲上来夺刀,争抢之中,李治国失手杀了石通 。  
这是一起因为救母而造成的误伤人命案,根据《大清律例》 “斗殴杀人者,应拟绞监 。候秋后处决 。”  
此案在上报之后,乾隆帝念在李治国救母心切,失手伤人的份上,判了李治国免于死罪,改为杖刑,并处流放和罚款 。  
于是有人提出了疑问,若是日后再有人以救护父母为由,而伤人性命的话,能同样处理么?  
当然不是,如果父母与人发生斗殴,甚至是主动的寻衅滋事时,儿子们赶来打伤人命的话,属于共殴,会受到严惩 。  
“救母伤人”虽情有可原,但也要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被动的防卫实属情急,可若是主动伤人则也要面临国法处置 。  
老王:没其它原因的话,就是为富不仁  
《驳案汇编》载,“若其父母与人寻衅斗殴,其子踵至,从而加功致毙人命,是父子逞凶共殴,并非情殷救护,岂可不严究实情” 。  
故事源自《驳案汇编》卷二十六情切救母援例两清  
幼子伤人  
我们来看一起关于十岁以下幼童伤人性命的案件 。  
有两个同为9岁的小孩子,刘縻子与李子相 。  
在河坝牧羊的时候,刘縻子找李子相要豆子,李子相不给,两人互骂了起来,李子推了刘縻子,刘縻子气不过一拳将李子相打倒,结果李子相“石垫伤右腰眼”,当场丧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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