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新能源公共交通也要注重“引回来”

  城市新能源公共交通也要注重“引回来”

  萧椽

  10月28日 , 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文件 , 提出奖励新能源汽车生产、加大公务用车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新增及更新公共交通车辆(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等)100%使用新能源汽车等11条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新政策 。

  武汉是继北京、大连、广州、深圳、郑州、沈阳等地之后 , 又一个出台全面发展新能源公共交通的大城市 。 去年9月 , 北京市政府印发《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 其中提出 , 新增和更新的公交、出租、环卫等车辆基本采用电动车 。 之前北京市财政局、交通委明确 , 将对符合要求的出租汽车更新为纯电动汽车给予一次性奖励 , 每辆车最高奖励7.38万元 。

  多个城市陆续出台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推进公共交通车辆电动化的政策措施 , 表明我国城市公共交通正在进入新能源时代 。

  新能源汽车如果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并逐渐成为主流 , 其突出优势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新能源汽车比传统燃油汽车更节约能源 , 有利于降低人们的出行成本 , 降低财政用于公共交通的支出 。 二是有利于减少排放 , 治理城市大气污染 。 据统计 , 一辆传统燃油出租车平均每年消耗10吨汽油 , 产生30吨二氧化碳 , 相当于8辆私家车一年的排放量 。 在城市公共交通中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 对减排治污具有更迫切的意义 。

  与此同时 ,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也存在比较突出的短板 , 如车辆造价高、售价高、续航里程较短、电池寿命较短、充电桩等基础设施不足等 。 前几年 , 不少地方投入财政资金 , 对新能源汽车生产、消费和优化使用环境等进行补贴 , 许多企业抓住机会扩大生产 , 目前市场上新能源汽车存量较大 。 现在 , 多地出台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应用于城市公共交通 , 仍以政府出资补贴、奖励为主 , 政策可预期效应有限 , 也可能加剧一些车企“为补贴而生产” , 出现车企骗补、车辆存量继续加大等问题 。

  当前 , 一方面亟须新能源汽车行业企业、地方政府、消费者及相关领域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创新 , 形成发展城市新能源公共交通合力;另一方面要眼睛向外 , 总结借鉴发达国家城市发展新能源公共交通的经验 , 助力完善我国城市新能源公共交通生产消费格局和使用环境 。

  值得注意的是 , 近年来中国车企积极“走出去” , 参与发达国家城市公共交通电动化、新能源化进程 , 探索出了有效的模式和成功的经验 。 如比亚迪的新能源公共大巴和e6出租车已在华盛顿、京都、鹿特丹、布鲁塞尔等城市运营;吉利控股集团投资建立伦敦电动汽车新工厂 , 主要研发、生产零排放、超低排放的伦敦出租车和系列电动商用车 , 为英国和德国、法国、荷兰等国城市提供绿色能源电动车型 , 伦敦市副市长雪莉·罗德里格斯称赞吉利“为改善伦敦空气质量作出了重要贡献” 。

  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认为 , 吉利伦敦电动汽车新工厂产品在中国大城市会有潜力 , 建议吉利把产品“引回”中国 , 专攻出租车市场 , 把城市文化融入出租车 。 这是一个富有启发的重要思路——中国车企“走出去”参与发达国家城市公共交通新能源化进程 , 也要把其中创造的新产品、新模式、新经验“引回来” , 为中国发展城市新能源公共交通提供有益借鉴和有力支持 。

  中国新能源汽车“走出去”能够做得好 , 城市新能源公共交通“引回来”也没有理由做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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