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救助”警犬被指“盗窃” 涉事所长被停职(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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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救助”警犬被指“盗窃”

  今年6月29日19时58分 , 家住浙江金华市金东区的应女士和先生晚饭后骑着电瓶车外出 , 在途经金东区多湖派出所附近的一排垃圾桶时 , 发现了一条正在翻食垃圾的狗 。 据应女士描述 , 这条狗没有拴绳 , 瘦弱且前脚微瘸 , 很容易亲近人 , 出于救助的目的 , 夫妻二人把狗带回了家 。 “捡的时候没想太多 , 就是想先救助再寻主 。 ”

  出乎应女士夫妻意料的是 , 这条“捡”回家的狗却给他们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 “7月1日的时候 , 我和丈夫被派出所民警带回所里立案 , 罪名是偷盗国家财产 , 说我们捡回家的狗是警犬‘老三’ , 一条德国牧羊犬 , 价值15000元 。 ”应女士夫妻对“偷盗”的罪名十分不解 。 “在捡狗的过程中 , 我们全程没有强制拽狗抱狗的举动 , 只在它上电瓶车的时候我老公托了一下狗的前脚 , 狗就自己后脚坐上来了 。 回家后查看狗项圈上也没有原主人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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