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动车登记11月起实施 带齐三证即可办理( 四 )
2.今年11月1日后购买的 , 已列入《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 , 车主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交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 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登记申请表、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凭证、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等资料 。
3.已经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行驶证丢失、损坏的 ,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选本市任一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提交登记申请表、所有人身份证明并交验车辆 , 申请补、换领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行驶证;属于换领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行驶证的 , 还需交回损坏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行驶证 。
核发电动自行车牌证非机动车登记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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