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搞定!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及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 二 )


根据规范规定共分为三级:
连续级释放源:预计长期释放或短时频繁释放的释放源 , 可划为连续级释放源 。
如:固定顶贮罐的上部空间和排气口;油、水分离器等直接与空气接触的易燃液体的表面;经常或长期向空间释放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蒸汽的自由排气孔或其它孔口等 。
第一级释放源:预计正常运行时周期或偶尔释放的释放源 , 可划为第一级释放源 。
如:正常运行时 , 会释放易燃物质的泵、压缩机和阀门等的密封处;正常运行时 , 会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安装在贮有易燃液体的容器上的排水系统;正常运行时会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的取样口 。
第二级释放源:预计在正常下不会释放 , 即使释放也仅是偶尔短时释放的释放源 , 或划为第二级释放源 。
如:正常运行时不能出现释放易燃物质的泵、压缩机和阀门的密封处;正常运行时不能释放易燃物质的法兰、连接件和管道接头;正常运行时不能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的安全阀、排气孔和其它孔口处;正常运行时不能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的取样口 。 由上述两种或三种级别释放源组成的释放源 , 称为多级释放源 。
(2)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是根据爆炸性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确定的 , 分为0区、1区、2区 。
1)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0区
正常运行时连续或长时间出现或短时间频繁出现爆炸性气体、蒸气或薄雾的区域 。 设备环境中已充满爆炸性气(液)体 , 该场所已随时处于危险状态下 , 只要稍有微小火花即可能爆炸起火 , 通常此场所尽可能不使用电气设备 。 若不得不使用 , 只有EExi本质防爆结构被允许 。
例如:油罐内部液面上部空间 。
2)存在第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1区
设备环境中 , 在正常操作下 , 爆炸性气体已具危险性 , 在修理或维护时之泄漏即形成危险的场所 。

3)存在第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区 。
正常运行时不出现 , 即使出现也只可能是短时间偶然出现爆炸性气体、蒸气或薄雾的区域 。 爆炸性气(液)体已被控制住而使用 , 但若异常撞击破坏结构 , 可能使危险气(液)体溢出而发生危险的场所 。 例如:油罐外3m内 。

然后应根据通风条件调整区域划分 。 当通风良好时 , 应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当通风不良时应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
在生产装置中0区是极个别的 , 大多数属于2区 , 在设计中划分爆炸危险区域时 , 应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1区 。
(3)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
火灾爆炸危险区域范围的确定 , 应根据爆炸性混合物持续存在的时间和出现的频繁程度 , 危险物品的种类、数量、物化性质 , 通风条件 , 生产条件 , 以及由于通风而形成的聚积和扩散 , 危险气体或蒸气的密度、数量、产生的速度和放出的方向、压力等因素来确定 。 在建筑物内部 , 危险区域范围宜以厂房为单位确定 。 在危险区域范围内 , 应根据危险区域的种类、级别 , 并考虑到电气设备的类型和使用条件 , 选用相应的电气设备 。
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 , 除了按照规范条文的规定以外 , 还与以下几个因素有关:

  • 易燃物质的泄出量;
  • 释放速度;
  • 释放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浓度;
  • 易燃液体的沸点 , 液体混合物沸点;
  • 爆炸下限;
  • 闪点
  • 通风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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