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男子杀人泄愤致7死11伤 被判死刑( 四 )
行凶后的黄日朝随后步行至桥底 , 持石块打砸过往车辆时 , 被赶到的执勤民警抓获 。 在被抓时 , 说出了此前已杀害四人的事 。
公诉机关认为 , 被告人黄日朝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 杀害4人;杀人后侮辱、故意毁坏被害人尸体;在公共场所驾车连续冲撞 , 持刀捅刺现场群众 , 致3死11伤 , 其行为已触犯刑法 , 犯罪情节特别恶劣 , 手段特别残忍 , 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 , 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故意毁坏尸体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按数罪并罚进行处罚 。 建议判处死刑 , 立即执行 。
此外 , 多名被害人的委托人还提起附带民事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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