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注意!这些地方明文规定了痛经假、保胎假( 三 )

  根据各地规定 , 女性在“特殊时期”可享受的假期普遍在1到2天 。

  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就加入了“痛经假” , 《规定》提出 , 女职工因患重度痛经或月经量过多不能正常工作的 , 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 , 用人单位给予1至2天的休息时间 。

  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也提出 , 对经期女职工 , 规定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 应当暂时调做其他工作 , 或者休息1-2天;对其他工种的女职工 , 月经过多或者因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 , 经医疗机构证明 , 安排休息1-2天 。

  在河南 , 今年11月1日施行的《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 , 除了规定女性职工可享受“痛经假” , 还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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