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没买房的太原人这次都赚到了!( 三 )
缩短购房者
公积金贷款流程
为购房者减负
根据如今的政策要求 , 购房者在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时 , 选择自然人阶段性担保方式时 , 如在原有自然人阶段性担保方式规定的条款内 , 可选择距退休年龄五年以上的 , 且在省直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 采用职工阶段性信用担保方式 。 具体为:借款在50万元以内的 , 须选择2名职工作为担保人;借款在50万元以上的 , 须选择3名以上职工作为担保人 。 采用职工阶段性信用担保方式时 , 取消担保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必须是申请贷款额10%以上的规定 。
之前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过程中 , 难就难在了寻找担保人这一环节 。 要找到愿意为自己担保的三名符合相关要求的担保人 , 在很多人的交际圈里还是比较难做到的 。 而开发商愿意承担担保责任之后 , 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 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 , 并按贷款总额一定比率缴存保证金 , 待产权证办妥完成抵押登记后 , 结束保证担保责任 , 转为所购住房抵押担保 。 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 获得批准后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 办理用款手续 。 这样就大大节约了住房公积金办理的时间与流程 , 减少了很多购房者的经济、人情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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