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贩卖山鸡被抓主动抄写法条 森警:当然满足他

  当街贩卖七彩山鸡被逮 主动要求抄写相关法律条款 森警:当然是满足他!

  11月9日 , 一位50多岁的大叔 , 坐在武隆区森林公安局会议室抄写《野生动物保护法》 , 大叔一笔一划抄得很认真 , 桌上放着的茶还冒着热气 。

  这是怎么回事?慢新闻接着给你摆 。

  原来 , 武隆区森林公安局民警当天早上接到匿名电话举报称:有人在闹市区附近的公交车停车站贩卖野生动物 。 民警赶到现场 , 将涉嫌贩卖野生动物的当事人郭某也就是上面这位大叔带到森林公安局办公室了解情况 。

  经查 , 郭某系重庆市长寿区双龙镇龙滩村村民 , 因为临近过年 , 想找点“过年钱” , 遂在长寿区双龙镇当地 , 找到一家饲养繁殖七彩山鸡出售的养殖场 , 在老板那里低价购买了10只家养的七彩山鸡 , 将其带至武隆区 , 冒充是自己捕获的野生山鸡高价出售赚取差价 , 民警接警赶到的时候他已卖出去两只 , 民警在报警人声称的公交车站附近的餐馆将送货到买主家去的郭某逮了个正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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