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云浮3名男子非法盗河砂被判赔偿政府1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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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无关 网络配图
近日小编从相关部门获悉 , 2017年11月开始 , 新兴几名男子陈x超、谢x强、王x强经秘密商议 , 决定在没有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 , 在其承包土地即位于
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兴江下枫冼村河段左岸
一花场内偷采河砂 。 每晚月黑风高之夜 , 这几名男子秘密联系沙场收购方、挖掘机司机、现场记录员分工合作偷采河砂 , 并安排人员驾驶十方斗货车将盗挖所得的河砂运输到新兴县内各个沙场 , 以70元每立方的价格出售获取暴利 。
2018年春节后 , 新兴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两个专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监督活动时 , 发现有非法偷采河砂的情况 , 立刻建议新兴县水务局将该线索移送到新兴县公安局 , 新兴县公安局立刻展开侦查和抓捕行动 , 陈x超、谢x强、王x强等人的违法犯罪情况马上露出水面 。
经查实 , 该团伙非法开采河砂累计13420立方米 , 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人民币16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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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人民检察院认为 ,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 陈x超、谢x强、王x强等人的行为构成非法采矿罪 , 同时造成国家财产的损失 , 属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形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 新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告知新兴县人民政府有权对该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经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 新兴县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对陈x超、谢x强、王x强等三人作出有罪判决 , 同时对新兴县人民政府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 判决上述三名被告人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新兴县人民政府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61万元 。 三名被告人对判决结果表示服从 , 于期限内没有提出上诉 。
该案是新兴县首例由新兴县人民政府作为受损失单位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国家财产损失的案件 。
该案的成功办理 , 系新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监督权 , 坚决维护国家利益的典型案例 , 同时彰显新兴县人民检察院重拳打击“两个专项”犯罪的决心和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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