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喘息服务”政府买单:照顾失能老人每月可休4天( 二 )
近期 , 丰台区老龄办贴出公告称 , 即日起试点开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居家照顾者喘息服务 。 服务以居民自愿申请为前提 , 凡是具有北京市户籍且常住丰台区的60周岁以上家庭老年人均可报名申请 , 尤其是以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纯老年人家庭为重点人群 , 这些家庭中如有子女、伴侣、亲属、保姆长期照顾失能失智老年人 , 均可到所在社区居委会申请这项服务 。 办理时 , 代办人不仅要带上身份证明 , 还要有老人在二级以上医院的医疗证明 。
喘息服务方式有两种 , 一种是养老机构短期托养照护 , 一种是居家上门照料 。 丰台区此次公告的试点方案为 , 一个月服务4天、试点服务期为6个月 , 可分散或集中享受服务 , 服务总天数不超过24天 。 机构照护服务费用为每人每天220元 , 预计服务1200人 。 居家照护服务费用为每人每天180元 , 预计服务300人以上 , 费用由区民政局老龄办与第三方机构直接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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