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在南岸购房落户,明年可读学位紧张学校吗?官方回应…( 二 )
你好 , 本人之前购买了一套住房 , 属于首套房 , 原来用的商贷 , 现在准备转成公积金贷款 , 请问需要什么条件 , 要怎么办理 , 大概需要好长时间 , 听说要房产证 , 现在只有不动产登记证明 , 请问可以不 。
答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的前提条件是房产证已经办理下来了 , 抵押在贷款银行 , 并且贷款银行同意提前还款 。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 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 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3.个人征信情况良好 , 符合中心征信要求; 4.有在本市城镇购买一手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 , 已办理手续完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 处于正常还款中; 5.所购房屋已办理《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6.有印章齐备且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商业性《借款合同》、抵押登记手续; 7.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8.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贷款申请资料齐全 , 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 , 抵押登记办妥后放款时限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 , 如遇贷款资金轮候 , 放款时间顺延 , 在全市范围内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排队发放 。 组合贷款商贷部分由承办银行负责审核和安排贷款额度并及时发放 。 相关文件可以登录重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 点击“业务指南” , 打开《住房 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一手房置换抵押贷款)办理须知》查阅 。 【经上游“帮你问”向提问者了解 , 其所购的房屋是一手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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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问
唯一一套住房不执行吗?
被告唯一一套住房 , 法院不予执行 , 政策不是唯一一套住房也可以执行吗?
答
重庆市法律服务热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 ,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 , 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 由于你所描述的情况不明晰 , 因此我们对此无法给出明确的回复 。 建议你将相关的案件情况及你的家庭实际情况整理成文本 , 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法律援助机构、律师机构具体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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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问
外地人在渝经商买有社保 , 孩子能在渝上高中吗?
我们夫妻是河南人 , 目前在重庆市渝中区开公司经商 , 已在渝缴纳社保两年 , 暂未购房 。 目前孩子在河南周口读初三 , 为了照顾方便 , 明年想把孩子接来重庆读高中 , 今后在重庆参加高考 。 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该如何办理手续?有相应的政策规定吗?
答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根据《重庆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 , 非重庆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重庆参加高考应满足以下条件: 1.随迁子女须具备在重庆高中阶段三年连续完整的学籍并就读; 2.随迁子女的父母亲至少一方须具有在渝三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工作经历(从2019年开始 , 须提供在渝连续三年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者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证明); 3.外来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三年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 由于高中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 , 因此 , 你们的孩子就读的学校需要根据你们自己的实际情况 , 例如居住区域、工作区域等 , 联系相关学校具体咨询 。 就读的手续办理(包括是否考试等)以学校的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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