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 获刑2至4年并处罚金

  中新网湘潭11月28日电(采访人员 傅煜)28日 , 湖南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卖肾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 薛庆东等8名被告人犯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 被判处二年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法院审理查明 , 2017年5月 , 黄某因患尿毒症向李文强提出非法肾移植需求 。 李文强答应后 , 联系薛庆东商定手术事宜 , 薛庆东继而联系冯志启要求其提供肾脏供体 , 并负责安排配型检查、联系手术场所、购置手术医疗用品及相关器械;冯志启负责提供肾脏供体、联系手术中介李想;李想负责组织手术医生;周显顺负责提供手术场所、安排护士、照顾术后供体 。

  2017年6月8日晚 , 在薛庆东、冯志启、李想、李文强的组织下 , 手术主刀医生黄庆柱、麻醉师张学永、手术助手伍智、买肾者黄某、肾脏供体张某先后抵达湘潭市华侨中医医院三楼手术室进行换肾手术 。 术后黄某支付费用共计46万元 , 张某得4万元 , 余下款项由8名被告人分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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