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合同换真处分 村委会2万元维修款变10万元注水合同( 三 )

  “我以为你们只是走马观花 , 况且说了得罪人 。 没想到这么较真 , 天天打电话 , 大老远赶来了 , 我都感到惭愧了 , 我实话实说吧……”向某感慨道 。

  原来 , 村委会干部以维修村部名义伪造10万元合同 , 实际仅支付维修款2万元 。 根据该县“立巡立查”机制 , 巡察组经过整理 , 将这一情况作为案件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 。

  县纪委监委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提级查办、快查快办 。 经查 , 村干部向秀龙、向秀定、龚华珍、向宽溪等人商量 , 由营盘村委员会和向某签订了10万元的村部维修虚假合同 , 并开具10万元工程税票 , 经报账套取资金后 , 除去实际工程结算金额19530元(含税金4660元) , 剩余资金由村支部书记向秀龙保管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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