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销毁时间 会计档案销毁程序( 二 )


(二)会计档案销毁程序
1、编制销毁清册 。档案管理部门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 。
2、签署意见 。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
3、现场监销 。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如焚烧、粉碎或打成纸浆) 。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 。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没有统一的格式,有需要的企业可以参考下面的样表进行增减 。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样表)


会计档案销毁时间 会计档案销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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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销毁账簿的法律责任


如果不到保管期限而销毁账簿,会有什么后果呢?通常来说,如果企业没有任何问题,不会有什么后果 。但如果出现了一些经济和税收问题,有关部门检查的时候,发现账簿保管未到期而已经被销毁,可能会涉及以下法律责任 。
2022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4月29日联合发布修订后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修订后的《立案追诉标准(二)》对公安机关管辖的78种经济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予以进一步明确规定,该标准自2022年5月15日起实施 。其中第八条是关于故意销毁账簿的条款 。
第八条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依法应当向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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