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1日,原告按约向被告一发放了贷款人民币30万元,但被告一自2010年8月11日开始断供,被告一未能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被告二也未能履行连带保证责任,经原告多次催缴无效 。
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
此? 致
南山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篇7:借款合同起诉状民事起诉状
原告:A,男,汉族,年日出生,XX市职工,住XX市XX区XX路号院,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告:(XX市XX区XX住址:XX市XX区XX路×号
法定代表人:B
诉讼请求:
1、依法撤销××年×月×日原告向被告支付的×万元及利息×元的民事行为 。
2、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上述×万元及利息×元 。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原被告签订农信借字(×)第XX号借款合同一份,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万元,合同签订后,被告以需要审查资料为由一直没有向原告支付该款项 。
×× 年×月×日,被告工作人员到原告单位向原告索要该×万元及利息,原告因还没有借到该×万元,故当场明确却拒绝偿还 。××年×月×日、××年×月×日等,被告工作人员又多次到原告单位向原告索要该×万元及利息,并且找原告单位领导,到原告单位闹事,给原告名誉造成极坏的\'影响 。并且被告也向XX区公安局控告追究原告的刑事责任,员工迫于不能正常工作、由此可能被单位开除、被媒体曝光及可能被牵连追究刑事责任的压力及被告的胁迫,故于××年×月×日被迫向被告交了×万元利息,×年×月×日,XX市XX区人民法院(×)×刑公初字第X号刑事判决书及相关材料证明原告不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
基于此,原告认为,×年×月×日原告向被告交付×万元及利息是违背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的被胁迫行为,且被告占有这×万元及利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故原告向贵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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