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管理办法( 二 )


⑶工龄满十年及十年以上的,按本人工资80%发放;
5.10.4病假期间的法定假待遇按正常出勤计算 。
5.11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致残,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
6.公司福利
6.1年终奖福利
6.1.1为与员工共同分享企业效益成果,公司根据当年实际盈利情况给予员工发放年终奖;
6.1.2有提成工资的无年终奖,按提成奖金方案执行;
6.1.3其余岗位按一个月工资基数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核算年终奖,具体按当年制定的《年终奖方案》执行 。
6.2节日礼金
6.2.1春节放假前按200元/份的标准发放年货(或其他礼品);春节节后上班,公司给予200元/人的开门利是(开门利是的发放对象为春节节后第一个工作日上班的员工);
6.2.2中秋节给予150元/人的过节费;
6.2.3妇女节按100元/人的标准购买礼物赠送给公司女员工;
6.2.4儿童节按50元/人的标准购买礼物赠送给公司员工的小孩(12岁以上小孩不享受);
6.2.5员工生日按100元/人的标准购买实物赠送给公司当月生日员工;
6.2.6 结婚礼金按1000元/人的标准发放;
6.2.7 员工子女考取本科按5000元的标准发放升学礼金 。
6.3年度旅游
每年在9-11月份之间由行政部拟定方案、预算报总经办审批并组织公司员工进行户外旅游活动,具体按当年《年度旅游方案》执行 。
7.意外保险
因工作需要经常外出或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岗位公司为其购买意外保险 。
8.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经总经办审批并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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