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父代言卖酒”系虚假广告 必须严惩不贷
对虚假营销就该严惩不贷
据12月22日贵州媒体报道 , 仁怀市委宣传部对外通报 , 网上传播的“替父代言卖酒”推文系虚假广告 ,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醉臣酒业有限公司被仁怀市市场监管局认定已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 加重处罚 , 罚款45000元 。 (12月23日人民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明文规定 , 进行虚假宣传行为 , 经营者或可被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 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 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 据此可见 , 店家基于欺诈的故意 , 实施了虚假宣传的欺诈行为 , 使消费者产生了错误认识 , 属于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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