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资质大变革, 住建部发文: 甲级注册人数按乙级标准核定!( 四 )

减少注册类人员数量要求 , 加强现场履职检查 。 为监理企业降低用人成本的同时 , 加强执业监管 。 这也符合住建部门“弱化企业资质 , 强化个人执业”的改革思路 。

住建部原监理资质标准原文

关于印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建市[2007
13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 , 直辖市建委 , 江苏、山东省建管局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 国务院有关部门 , 总后基建营房部 , 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 有关行业协会:

为了加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 , 我部制定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 , 现印发给你们 , 请遵照执行 。 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与本标准不符的 , 以本标准为准 。 执行中有何问题 , 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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