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处无权要求业主拆门

广州海珠区的房先生购买了一套商品房 , 向房屋管理处提交了一份附有装修平面图的装修申请 。 管理处在收取了2500元装修押金后同意他装修 。
房先生把房子装修好后 , 管理处却提出他的防盗门安装错误 , 给隔壁邻居的出入带来了不便 , 要求其在限期内整改 , 否则就按规定处理 。 房先生很不解 , 装修申请图纸上面标明了自己安装防盗门的方向示意图 , 管理处当时并没有提出异议 , 而且楼下几层的防盗门安装位置都和自己的一样 , 管理处也没有要求别的住户整改 。
【管理处无权要求业主拆门】房先生想知道自己家的防盗门怎么装到底谁说了算?如果管理处的人要强行拆除防盗门或者停水、停电 , 那么 , 他可以向什么部门投诉?
管理处无权就房先生防盗门的安装作出任何处理 , 更不能停水、停电或是强行拆除防盗门 。
【案例分析】
住户在购买新商品房时 , 应当与开发商签订有《购房合同》 , 房屋的装修和防盗门的安装要求等事项应约定在《购房合同》的附加合同中 。 房先生与管理处之间不存在关于房屋装修和防盗门安装内容的合同关系 , 因此 , 管理处无权就防盗门的安装对房先生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和作出任何处理 , 更不能停水、停电或是强行拆除防盗门 。 否则 , 管理处就构成了对房主的侵权 , 房先生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 住宅区内的水电供应及维护应由有关供水供电部门负责 , 管理处无权擅自切断住户的水电供应 。 如果本案中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断水、断电 , 其行为就会侵犯房某的合法权益 。 即使依照最新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 物业管理单位也只有在发现装修人员禁止性装修行为 , 或经批准才允许装修行为但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的 , 有“立即制止”和“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的权力 , 无擅自停水、停电的权力 , 更何况房某并未从事以上性质的行为 。
至于房先生和邻居之间是相邻的法律关系 , 如果房先生所安装的防盗门的确有碍邻居的正常出入 , 应当与邻居协商 , 以互无影响、彼此方便为前提进行整改 。 不然 , 任何一方均可以相邻权为由 ,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以讨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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