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救助降门槛 困难家庭有车有房也可入“低保”( 二 )
在财产认定条件方面 , 现行规定中 , 申请社会救助家庭拥有应急之用的货币财产总额 , 人均应不超过24个月城市低保标准之和 , 新政策规定:2人以下户家庭 , 人均不超过上年度本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1.2倍;3人以上户家庭 , 人均不超过上年度本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
以2017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7425元为例 , 2人户和3人户家庭的货币财产总额分别为8.98万元和11.23万元 , 与现行政策的4.8万元和7.2万元相比 , 新政策放宽了认定标准 , 降低了救助准入门槛 。 此外 , 申请或已获得社会救助期间 , 出现家庭成员罹患重大疾病、发生重大变故等突发情况 , 家庭财产发生异常变化的 , 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处置办法 , 充分考虑了政策执行的实际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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