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买二手房贷款比例下调

锦州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买二手房贷款比例下调

----锦州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 买二手房贷款比例下调//----

记者从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 , 根据上级监管部门指导意见及国家审计署关于公积金相关问题的整改要求 ,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 , 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 锦州对公积金相关政策也进行了调整 。

01

信贷方面

★交易房(二手房)的贷款比例:房龄1年至10年(含)的贷款比例由80%调整为70%;房龄11年至20年(含)的贷款比例由80%调整为60%;

★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家庭 , 贷款比例由80%调整为60% , 贷款利率上浮10%;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可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抵顶偿还每月贷款本息 , 当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 , 需在《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约定的扣款日之前 , 将不足部分资金存入《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中规定的委托扣款账户(2019年12月31日之前发放的贷款 , 原公积金月缴存额抵顶偿还贷款本息政策不变) 。

02

提取方面

取消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首付的政策(公积金贷款首付、异地公积金贷款首付、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 。

本次调整的公积金相关政策 , 定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 有关其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提取仍按原有政策执行 。

文:记者温旭东 图片来自网络

编辑:田静 校对:史悦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