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的司法解释是:
1.当事人在收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后或者签收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后,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
2.当事人在收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就原纠纷提起诉讼 。

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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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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