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堂跌宕起伏的道德教育课( 二 )

  
要是孩子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老师应该允许他们有所保留;要是他的看法有很大的问题,老师有责任使他明确对与错的概念;要是观点的品味不够高,这就成为一个教机,就得在以后的课程中进行专门的设计,能使他们提高 。  
这就是说,老师要以“法官”的面目出现在课堂上 。传统教育中老师是上帝,不是法官,他不给孩子表述自己的观点的机会,所有结论都由老师来下 。法官是组织双方充分辩论,辩论之后再下结论 。  
《素质教育在美国》那本书中讲到老师不能在孩子讨论时表述个人的观点,以免使孩子受到影响 。这个我不赞同,因为这样会导致孩子丧失明确的价值判断,造成价值观的混乱 。  
当然,这种方式并不是绝对不能使用,还要看是什么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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