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异化的“市值管理”:假“管理”真“操纵” 量刑最高十年( 三 )

  
许峰律师也指出,如果调查后确实存在操纵股价,操纵期间受损的投资者存在向操纵违法者索赔可能性的,但要以操纵定性作为前提 。具体的索赔条件要根据调查结论确定,包括交易时间、交易方向等,目前只能保持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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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责任编辑:DF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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