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推荐迎强监管!新增五条规定、不得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高处罚标准…来看四大关键点

结束征求意见三个月后 , 近日《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正式落地 。
文件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 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 这是我国首个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具有针对性的算法推荐规章制度 。
关键点一:正式发布文件新增5条规定
《规定》中所称应用算法推荐技术 , 是指利用生成合成类、个性化推送类、排序精选类、检索过滤类、调度决策类等算法技术向用户提供信息 。
对比征求意见稿 , 《规定》变化不小 。 从部门分工来看 , 监督管理分工更加聚焦 , 《规定》确定了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算法推荐服务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 国务院电信、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算法推荐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 此前征求意见稿中为国家网信部门负责全国算法推荐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
内容方面 , 正式发布的《规定》共35条 , 增加了5条内容 , 涉及信息服务规范、用户权益保护等方面 。
具体看 , 一是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 , 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 规范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和传播平台服务 , 不得生成合成虚假新闻信息 , 不得传播非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 。
二是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算法对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进行不合理限制 , 或者妨碍、破坏其合法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正常运行 , 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
四是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置便捷有效的用户申诉和公众投诉、举报入口 , 明确处理流程和反馈时限 , 及时受理、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
五是明确规定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 , 出台《规定》是深入推进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综合治理的需要 , 也是积极促进算法推荐服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需要 。
《规定》中所称应用算法推荐技术 , 是指利用生成合成类、个性化推送类、排序精选类、检索过滤类、调度决策类等算法技术向用户提供信息 。 《规定》将适用于在境内应用算法推荐技术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公司 。 此前市场分析 , 这些公司将包括滴滴、抖音、快手、今日头条、微博、知乎、美团、饿了么等 。
结合此次新增内容 ,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 , 除了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 规范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和传播平台服务 , 还不得传播非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 。
关键点二: “不得设置歧视性或者偏见性用户标签”提法被删除
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诱导沉迷等算法不合理应用导致的问题带来挑战 。
《规定》明确 ,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用户模型和用户标签管理 , 完善记入用户模型的兴趣点规则和用户标签管理规则 , 不得将违法和不良信息关键词记入用户兴趣点或者作为用户标签并据以推送信息 。 但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 , “不得设置歧视性或者偏见性用户标签信息”的提法 。
前述负责人也强调 , 《规定》明确了对于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用户权益保护要求 。 包括算法知情权 , 算法选择权 。 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选择或者删除用于算法推荐服务的针对其个人特征的用户标签的功能 。
《个人信息保护法》中也有近似要求 , 即: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 , 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 , 或者向个人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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