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类土地要被收回,三大处理方式要注意,一类人可获得土地!
----2020年 , 一类土地要被收回 , 三大处理方式要注意 , 一类人可获得土地!//----
2020年一开始 , 新版《土地管理法》就正式实施了 , 相对于以往的《土地管理法》 , 新版《土地管理法》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三个方面进行重大调整 , 在保障农村居民土地权益的同时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效率和土地价值 , 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多的创收手段 。 其实新版《土地管理法》最为主要的作用就是加大对农村居民土地权益的保护和加大对农村土地的保护 , 同时破除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 , 让农村的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入市 , 并通过加强了对农村土地的管控和保护 , 来提高农村耕地地力和耕地的使用效率!
在农村土地保护方面 , 国家在新版《土地管理法》中国家已经明确提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 其实近些年我国土地利用效率非常低下 , 这不仅仅体现在城市地区 , 在农村地区也是如此 , 由于当前农村地区种植收益过低 , 大量的农村居民都选择外出打工 , 而将农村的耕地等土地资源限制浪费 , 所以在土地改革工作中 , 国家一直在加强对农村土地使用效率的提升 , 在耕地方面 , 国家正在积极推动农村承包地流转、承包地抵押贷款、承包地入股等方式在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效率的同时 , 推动农业实现规模化规范化发展;而在宅基地方面 , 国家也在积极开展宅基地清理整治和综合利用工作 , 推动农村闲置宅基地、闲置住房参与到乡村旅游等新兴产业的发展 , 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 , 带动农村居民增产增收!同时对于农村闲置的土地 , 新版《土地管理法》中也明确提出了三大处理措施!
1、针对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 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 , 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 , 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也就是现阶段许多农村居民申请耕地作为宅基地建房以及部分单位和个人申请了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 , 他们在办理了农用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之后 , 并未在耕地上修建房屋 , 反而导致这些土地闲置荒芜 , 这一类土地将会由原有土地承包人恢复耕种或者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2、目前国家针对农村土地闲置等问题 , 正在积极推动土地改革 , 通过付费使用等方式来加强对农村闲置用地的管控 , 针对当前农村闲置一年以上并未动工建设的土地 , 将会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缴费标准缴纳土地闲置费用!
3、对于闲置两年以上为使用的闲置土地 , 经过原批准机关批准只有 , 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 如果该土地原本就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 , 那么应当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 由此可见这一部分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组织恢复耕种的土地 , 将会交予原承包地主体、家庭人多地少以及没有获得承包地人的进行耕种!
农村土地闲置问题 , 一直都是土地改革工作中最让人头疼的问题 , 土地闲置不仅阻碍了农村土地改革工作的开展 , 同时也让农村最为宝贵的资源出现了闲置荒芜 , 影响到农村居民的经济收入 , 所以在土地改革工作中 , 国家重点工作就是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效率 , 严守农村耕地红线 , 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 而随着新版《土地管理法》出现 , 农村土地闲置等问题将会得到极大的改善 , 未来农村居民可以通过土地获得更多的创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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