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有赔偿,签订劳务合同辞退需要补偿

签订劳务合同辞退需要补偿吗法律主观:
当事人在签了劳务合同后被辞退,如果劳务合同有约定的 , 则当事人有补偿;如果当事人是在签了劳动合同后被辞退,属于过错性辞退的,无补偿;属于无过错性辞退的,则有补偿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 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签了合同被辞退有赔偿金吗签了合同被辞退,劳动者无过失的有赔偿金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过错解除劳动合同;非过错解解除动合同;经济性裁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 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 ,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 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签了合同被辞退有赔偿金吗签了合同被辞退的赔偿金具体如下:
1、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就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2、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规定的情形,则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如下:
(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规定的补偿情形,则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4、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有其他的纠纷产生 , 当事人或者用人单位都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有赔偿,签订劳务合同辞退需要补偿】(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签的劳务合同怀孕被辞退了有补偿吗法律主观:
有补偿的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合法的理由辞退劳动者的话是要支付 经济补偿金 给劳动者的 , 一般都是按照劳动者的入职时间而支付,劳动者入职满一年的,经济补偿金则按照劳动者一个月的 工资 来计算经济补偿金,入职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则按照一年来计算 。但是用人单位是因为劳动者在工作上有过错而辞退劳动者的话,劳动者则不会有补偿金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 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 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 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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