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情况不发证?未报建要罚吗?南海区宅基地确权疑问最全解答!

哪种情况不发证?未报建要罚吗?南海区宅基地确权疑问最全解答!

----哪种情况不发证?未报建要罚吗?南海区宅基地确权疑问最全解答!//----


2019年11月 , 南海区发布了《佛山市南海区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实施细则》 (点击了解) 当中提到 , 将采取 “总登记”的方式对全区范围内已建成的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统一进行确权登记 , 对符合条件的颁发不动产权证 , 暂不符合条件的进行登记造册 。 现在 , 大家关心的这里都有解答▼ Q:

1.什么是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总登记?

A:

是政府主导的 , 以总登记形式开展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 是将未完成房地一体登记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实行统一权籍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 。

Q:

2.此次确权登记细则中 宅基地登记的范围有哪些?

A:

南海区集体土地范围内未完成房地一体登记的农村宅基地永久性存续的、结构完整的农村主要房屋 , 不包括简易房、棚房、农具房、圈舍、厕所等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 需是 2018 年 2 月 26 日前(含 26 日)已建成房屋的农村宅基地和已纳入2018年在建宅基地造册成果的宅基地 。

对于已办理了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的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 , 在2018年2月26日前因拆改建导致不动产发生变化的 , 也可参照办本细则办理 。

Q:

3.此次确权登记细则中 , 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办证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A:

申请人条件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 年满 18 周岁;

◆ 符合“一户一宅”;(若已有土地证或房产证 , 或属于 1986 年 12 月 31 日前建成至今未有进行过改建、扩建的宅基地房屋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办理房屋条件

◆申请房屋权属清晰;

◆占地不超 150 平方米(若已有土地证或房产证 , 或属于 1986 年 12 月 31 日前建成至今未有进行过改建、扩建的宅基地房屋可不受 150 平方米的条件限制);

◆高度不超各镇限高;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不占压林地及水利蓝线 。

以上为一般情形 , 具体办理条件以各镇所明确的条件为准 。

Q:

4.如何理解一户一宅?

A:

一户 是指申请权属人(18 周岁以上)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 若子女满18周岁 , 可独立一户 。

一宅 是指一户人在申请宅基地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仅登记有一处宅基地 。

Q:

5.宅基地存在哪些条件不能办理?

A:

◆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存在压占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存在压占林地 的、存在压占水利控制蓝线的;

◆不符合本细则第六条关于确权登记的主体资格规定的;

◆地上房屋基底占地面积大于 150平方米的 , 但“单地证““单房证”、被认定为历史建成情形的“无证”宅基地除外;

◆建筑物建设高度超过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规定的建设高度控制指标的;

◆农村宅基地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认定存在危害公共安全、有损公共利益的用地行为的;

◆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权属不清、存在权属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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